| 謝先生長期負責國內外水力發電工程之規畫、設計、施工監造,及大型工程顧問公司經營與管理,並積極拓展國外工程顧問業務,具有很優異及傑出具體事蹟,茲摘要說明如下:
一、克服工程困難、事蹟優異:
1. 民國 65 年起於中興工程顧問社擔任主管職務,負責督導台電公司明湖抽蓄水力發電工程 (當時依台電正式指示,明湖工程係日本電源開發公司 (EPDC) 負總責,而中興提供所需支援人力、設備如 computer,以及辦公場所);明潭抽蓄水力發電工程規畫設計及施工技術諮詢,完全由中興負責辦理。該兩座抽蓄電廠完成後,使台灣自傳統的水力發電邁入兼具抽蓄發電之電力新紀元,可提供台灣電力系統之尖峰、離峰電力更有效調控。由於謝先生領導有方,不僅提昇國內工程技術突破設計觀念,縮短工期並節省鉅額工程經費,且工程品質達到國際水準;在謝先生的努力不懈下,發揮高度整合協調能力,而使有如聯合國般眾多國家的施工廠商,終於共同克服工程建設中最棘手的施工界面問題,順利完工發電。明湖抽蓄發電廠裝置容量 100萬瓩,於民國 74 年完工,為台灣第一座抽蓄發電廠;明潭抽蓄發電廠裝置容量 160萬瓩,於民國 84 年完工。當時為亞洲最大且排名世界第四的抽蓄發電廠。
2. 於明潭抽蓄水力發電工程施工期間,民國 79 年 8 月 31 日「楊希颱風」襲擊台灣中部,造成洪水倒灌進入正在施工之地下電廠,幾乎淹滿了地下廠房、變壓器室、壓力鋼管下水平段及其分歧室與分支管段、匯流排隧道、中間通道、廠房通道、及其他臨時施工通道等。雖依台電與中興之合約規定,該工地之出事應是與中興無關,但考慮到台電係中興之多年業主,謝先生遂帶領眾多中興工程顧問同仁,針對災後復建工作研擬多項分析及復建方案,供台電公司儘速採取修復方案,終於克服重重困難,達成減輕損失與降低對工期衝擊的目標。
3. 又於明潭抽蓄水力發電工程裝機期間,民國 81 年 7 月 10 日下午因天氣惡劣雷雨交加,明潭電廠一號主變壓器受雷擊在地下發生爆炸並引起火災,造成一號主變壓器嚴重損毀,並波及抽水/水輪機、電動/發電機、變壓器、照明、電話、通風等系統,致使預定發電日期延後。謝先生秉持「不怕難、不怕煩」精神,負責召開100餘次廠商協調會議,動員中、英、日、法、德、奧等多國廠商,共同協助台電公司辦理事故調查、修復計畫、並按投保規定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等,使明潭抽蓄電廠得於順利完工發電。
二、領導工程團隊,績效卓著:
1. 於民國 44 年起在台電公司服務 15 年期間,領導最基層工作團隊,克服水力發電計畫均位於崇山峻嶺山區之困難,爬山涉水,艱苦野外調查與周全室內規畫,並參與辦理完成台灣光復初期多項重大水力發電工程之規畫與設計,如:大甲溪流域之谷關、下達見水力發電工程之設計及德基水庫之規畫與設計等,均順利完工,為台灣光復初期經濟建設注入充分電源活力。
2. 為扶植台灣本身之大型工程顧問機構,民國 59 年經濟部從台電公司挑選工程菁英成立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謝先生即自台電公司轉任中興社服務,由於表現極優異,於民國 80 年 7 月接任中興社總經理。民國 83 年配合政府政策及顧問工程界之趨勢,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再轉投資為民營企業的中興工程顧問公司,仍由謝先生擔任總經理職務。縱貫前後達 30 年,謝先生克盡職守費心經營於工程界達 43 年,無論督導重大工程規劃設計,參與或辦理完成大部分國家重大建設工程之技術顧問工作,於推動國家重要經濟建設有重大貢獻;同時參與國內最主要的大型顧問公司之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成功轉型,並積極爭取國內外顧問服務工作,成績斐然。
3. 在中興工程顧問社服務期間,領導中興工程團隊,並負責督導高 182 公尺德基大壩之細部設計、鳳山、漢畔水庫之規畫及基本設計、明湖及明潭兩大抽蓄水力發電工程之設計與施工技術諮詢等。
4. 民國 88 年 921 地震,台灣中部嚴重受損,為瞭解及確保台灣中部重要水庫及電力設施之安全性,受政府委辦,謝先生帶領中興工程顧問多位專業工程師團隊,針對震央附近既有蓄水庫與大壩進行詳細調查並研擬有效復建方案,提供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做為重要復建決策依據,計有:霧社水庫、武界壩及調整池、日月潭及水社、頭社壩、明湖、明潭兩座抽蓄電廠之下池水庫、德基水庫及德基壩、青山壩及調整池、谷關壩及水庫、馬鞍壩及調整池、石岡壩等。經過詳細調查分析及有效之復建措施,於 921 地震後台灣中部重要水庫及電力設施之安全及營運得以確保。
5. 於民國 90 年 8 月,謝先生依社規屆齡退休,但奉社方之派遣,前往公司所投資之吉興工程顧問公司 (Gibsin Engineers, Ltd.) 擔任董事長而督導該公司之營運。吉興公司原來是美方著名 Gibbs and Hill (專精於興建火力電廠之顧問公司,過去一直都在承包台電火力電廠之設計、監工等) 與中興之合資公司 (Joint-Venture Company)。謝先生被指定前往吉興公司時,Gibbs and Hill 依約必須撤離吉興公司,而其後之所有吉興公司之運作,由吉興自己承辦。謝先生赴吉興就任後,很快就瞭解上述情形,就按下述原則開始營運。只承辦台電公司新火力電廠顧問工作,似不是健康之業務狀態,因此謝先生修改業務路線,除台電的建廠外,同時需考慮國內外之業務:新建火力電廠 (除台電之火力電廠外)、輸配電工程、單獨火力電廠之鍋爐工作、甚至於國內廠商赴國外投資之火力電廠或煉鋼廠等,都應積極爭取。上述路線改正後,在謝先生擔任三任 (9年) 之董事長後,據統計完成了 186 項工作,除了大大地提昇吉興公司之技術層次外,對於吉興之業務收入也有益處。
6. 在國外顧問業務推廣方面,謝先生亦具有遠大國際觀:
(1) 民國 70 年起帶領中興社跨入遠在加勒比海之多明尼加共和國顧問服務業務,配合外交部指派執行協助多明尼加共和國開發中、小型水力發電技術服務工作,共完成多明尼加共和國 16 個中、小型水力發電工作之規畫研究及設計工作,協助政府拓展外交。
(2) 由於精通英、日文 (有時與亞銀日籍行員,可以比較容易溝通辦事),並熟悉亞銀業務,民國 77 年帶領中興社成功爭取承辦亞銀貸款之菲律賓 Angat 水力電廠擴充機組及 Umiray-Angat 越域引水計畫兩技術服務工作,成果令菲律賓業主 MWSS 非常滿意。
(3) 民國 83 年又成功爭取承辦世銀貸款之印尼電力公司 Cirata 水力電廠第二期 (裝置容量 50 萬瓩) 施工監造技術服務工作,在謝先生有效督導下,Cirata 第二期工程創下印尼首次大型工程如期完工之紀錄,中興公司並獲世銀頒感謝狀之殊榮。
(4) 民國 100 年,謝先生也協助中興公司順利爭取承辦世銀貸款之印尼電力公司第一座 Cisokan 抽蓄水力發電廠 (裝置容量 106 萬瓩) 技術服務工作,目前正執行設計複核及施工監造服務工作。
由於謝先生之長期有效經營、國際眼光與承攬國際業務能力,領導國內最主要的大型顧問公司之一中興工程顧問公司成功順利跨入國際工程顧問領域,拓展海外業務。
三、工程技術發展上具體成就:
1. 民國 80 年榮獲亞洲開發銀行 (Asian Development Bank) 聘為技術顧問 (Staff Consultant),進駐亞洲開發銀行總部工作一個月,協助亞銀有關單位,審查當時向亞銀申請貸款之 4-5 個計畫之可行性工作。
2. 於民國 94 年,我國為加入亞太工程師 (APEC Engineer) 組織,由台大陳振川教授、亞新顧問公司莫若楫董事長及謝先生三位籌備所有入會英文文件 (即 Assessment Report)。該文件初稿係由謝先生撰寫,經其他兩位複審後,始予定稿,並經在香港召開之大會審查獲得通過。我國才正式成為 “APEC” 之會員。此後台灣技師得以經認證後,到其他亞洲地方執業。
3. 民國 89 年 7 月至民國 101 年 4 月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委員,辦理公共工程技術鑑定及諮詢,為公共工程爭議定紛止爭,著有貢獻。
4. 由於精深之工程實務經驗,謝先生並入選為美國士木工程師學會會士以及中國士木水利工程學會會士之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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